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 |
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›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› 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 |
各学院、研究院: 日前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、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》(学位〔2019〕5号),我校获批电子信息、机械、材料与化工、能源动力、土木水利等5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。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《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》(工程教指委秘〔2019〕16号),向各培养单位征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领域设置建议。现请我校电子信息、机械、材料与化工、能源动力、土木水利等5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相关单位填写《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》,并于5月2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。 本次专业领域设置建议工作,以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,每个专业学位类别仅提交一份设置建议表至研究生院,涉及多个学院的专业学位类别,由牵头单位统一汇总报送。专业领域设置可按照原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》的工程硕士领域建议,也可根据学科特色、学科发展需要,修改或增加新的领域名称。 联系人:洪海鹰;联系电话:2181470 接收材料邮件地址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1.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、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(学位〔2019〕5号) 2.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(工程教指委秘〔2019〕16号) 3.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 4.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|
今日新闻 |
推荐新闻 |
CopyRight 2018-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-3 |